据介绍,为支持开展“治脏治乱”整治行动,南昌各城区街道组建了40~60人规模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该队伍中的成员来自城管、公安、交管、工商、卫生等诸多部门。昨日上午,南昌为该队伍配备了39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车,每1至2小时巡查一次。
多部门联合组建街道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按照《南昌市治脏治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南昌市城管委牵头在各区组建“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南昌市八个区30个街办、15个镇、9个管理处、2个管委会,共56个基层行政单位中的54个基层行政单位完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人员抽调及办公选址工作。每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包含市容、卫生、工商、食药、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已在今年三月底基本完成。
据介绍,南昌各街道(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队长由各街办主任担任,街办副主任或副书记任常务副队长,城管中队长任专职副队长,派出所副所长、工商所副所长、交警中队副队长任副队长。南昌市城管委负责对常务副队长进行集中培训。
此外还要求南昌各区城管、公安、工商、交警派出人员脱离原岗位,常驻街道(镇),其中城管不少于4人、公安2人(1名干警、1名协警)、工商1人、交警2人。区公安、工商、交警常驻人员可实行轮派制,轮派期限不低于3个月,年度轮派名单需上报区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协管员、保安等,组成40~60人的综合执法队伍。
为了协助完成必要时的联合执法,还要求南昌市各区卫生局固定3~4名人员,区城建局、法院、财政局、食药监局、民政局、安监局、房管局、环保局、商务局、信访局为联席部门,每个部门确定1名人员为街道(镇)综合执法联络员,并服从街道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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