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苏,带上‘家伙',我们出去执行一个案件。”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曾法官对他的书记员说道。
那么,什么是曾法官口中的“家伙”呢?
原来,为了提升司法水平,增强司法公信力,保护当事人和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阳法院为该院的执行局法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现在,执法记录仪已经成了该院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时必不可少的工具,所以曾法官才称呼它为“家伙”。
据介绍,该执法记录仪集合内置红外灯、现场回放等多项功能于一体,能够对执行现场进行动态、静态的音视频记录。2014年以来,该院全面推行执行案件全程录像,通过同步录音、摄像、拍照等功能,采集证据,还原执行现场,确保执行的公正、透明,让法院执行工作更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更重要的是,执法记录仪能够对执行法官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司法、规范执行进行即时记录,实时监控着法院执行法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在岗情况和执法行为等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实现对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切实规范执行法官的言行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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